高烧三十六度IP属地:吉林·白城 发布于17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(tong)时也是北京鸟(niao)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(🚇)“鸟人(🤮)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(🏵)司(♉)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(li)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(xie),向收取版权(👥)收费”,一名(😻)报料(liao)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(zuo)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(👽)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(shang)述(shu)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(xiang)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(suo)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(🔏)司向发起的大量(♉)诉讼最(zui)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(💵)鸟人(🚃)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(qi)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(guo)裁判文书网(wang)公布的一(🚎)份民(min)事判决书显(🏬)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(yi)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(📹)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(🈴)的矛盾在(🕖)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(🗡)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(🕤)二十条(tiao)规(gui)定,本案(🔯)(an)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(zhe)作权集(🌽)体管(😦)理协会;本案中鸟(niao)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(🍋)天唱》的制作人(🦈)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(📫)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